11月,上海市人社局、市卫健委等印发《关于深化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在职称制度改革中,在全国率先把健康科普纳入医疗、药学、护理、技术等卫生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,这是继之前《关于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出台后,进一步对健康科普工作细化制度保障。
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、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处长王彤表示,两年多来,市政府连续出台《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》,旨在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科普工作。目前,通过一系列工作,本市在健康科普领域已经实现多个领先全国的创新之举,不仅推出首档大型健康科普电视脱口秀节目《健康脱口秀》,还在全国率先打造以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基础的健康科普“中央厨房”,通过整合全市资源以完成首批38个领域629人的专家库组建,并相继构建了“医疗机构健康科普影响力榜单”、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科普影响力榜单”、“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影响力榜单”等,引导和推动专业机构与人员加大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,从而提升上海城市的软实力以及对民众的卫生健康教育。
(图片来源于上观新闻)
在《关于深化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中针对医疗、药学、护理、技术等卫生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中,明确将健康科普纳入评价指标中,具体要求如下:
作为第一作者,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;或作为主编,公开出版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专著;或在省部级及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(文字稿2000字以上,视频不少于5分钟);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课题、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(局级排名第1,省部级排名前3,国家级排名前5);或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奖项(局级排名第1,省部级排名前3,国家级排名前5)。
除了上海,全国多地出台政策,也将健康科普纳入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核。
11月9日,陕西省卫健委发布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,其中提到要完善职称评价标准,重点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。对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单独制定评价标准,其中就包括健康教育和科普等方面的能力。并明确科普作品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。
10月25日,重庆市人社局、卫健委发布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,将科普作品纳入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。其中对于科普作品发布的载体做了明确的要求,包括科普图书(取得ISBN编号)、科普期刊(取得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)、科普类有声读物(出版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,具有出版资质、音像电子制作资质及网络出版服务资质的单位)和报纸(取得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)。
5月6日,河南省人社厅印发《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(试行)》,其中规定申报高级职称需完成健康科普工作要求,每年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。健康科普活动包括:(一)进社区、乡村、学校、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;(二)参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;(三)在省市县广播电视报刊、省级以上行业报刊,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官方媒体,刊发科普文章、音视频作品。
3月9日,天津市人社局、卫健委发布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。其中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需满足作为副主编及以上,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,副高级职称要求本人承担字数累计不低于5万字,高级职称要求本人承担字数累计不低于10万字。
文章内容来源于健康时报和人观新闻,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。